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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纲要》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2015-04-22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葛道凯司长
 
    在《规划纲要》的文本里,在职业教育这一章总共有四条,其中有一条专门写到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可见在《规划纲要》里面对行业企业积极性发挥的重视。在《规划纲要》文本里面还有几条提到调动行业企业积极性的,除了第15条一整条之外,如果大家注意的话还有第41条,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里提到,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机制。如果再注意的话,大家还可以发现第46条,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里面明确指出要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在第53条,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这里特别提到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后面还跟了一句话,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或者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这是第53条。在第57条,完善投入机制里纲要还指出,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以及其它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第67条,改革试点里提出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
    所以,我想关于调动企业积极性,发展职业教育在《纲要》里指出了非常明确的方向。概括起来我自己体会大概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改革办学模式,积极支持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或者是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第二,依托行业企业建立教师培养培训的基地,鼓励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第三,加大相关优惠政策的倾斜力度,支持企业更多的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服务。我想大概概括起来是这么几个方面,今后《纲要》如果颁布实施,我们会根据纲要的要求具体将这些方向政策化、措施化来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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